解读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2020-07-30 15: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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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一、基金设立

  综合媒体报道,2020年7月15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揭牌运营,首期募资规模885亿元。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上海市、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将重点投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旨在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渠道,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将重点聚焦长江经济带沿线的绿色发展,同时适当辐射国家其他重大战略区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基金公司要坚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在推动绿色发展中发挥好示范作用。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投资能力,加强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快项目储备,强化协调对接,推动基金尽早发挥效益。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定,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重大意义。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生态文明建设其实就是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绿色发展高度,为后人“乘凉”而“种树”,就是不给后人留下遗憾而是留下更多的生态资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资金投入到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最需要的领域,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基金立足政策性、公益性、导向性定位,充分发挥引导撬动功能和乘数放大效应,为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诗意栖居地贡献力量。

  二、历史回顾

  2015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建议》提出: 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2019年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介绍,国家绿色发展基金2020年将正式启动运营。 

  2020年7月15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揭牌运营,首期募资规模885亿元。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基金由财政部委托上海市政府进行管理,采取公司制形式,注册资本885亿元,股东共26位。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30%;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各持股9.04%,交通银行持股比例为8.47%。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之一,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就协助财政、生态环境部门研究国家环境保护基金,最终协助设计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方案。

  这项研究经历了早期研究(基于排污收费制度改革)、中期探索(基于环境保护税开征)、设计建立(基于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三个阶段,旨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增信和让利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基本架构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基金由财政部委托上海市政府进行管理,采取公司制形式,注册资本885亿元,股东共26位。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1.30%;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各持股9.04%,交通银行持股比例为8.47%。

  据悉,此次募集资金中,财政部和长江沿线11个省市出资286亿元,各大金融机构出资575亿元,部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出资24亿元,充分体现了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特色。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设立,将为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动力。基金将聚焦长江经济带沿线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并适当辐射其他国家重点战略区域。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介绍,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也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创新投融资方式。主要采用股权投资和基金注资的方式,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绿色发展领域。基金主要采用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化管理,生态环境部在基金正式运作过程中会与财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沿江11省市各级政府以及基金运营管理团队密切合作,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组织各地环保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引导基金投入到污染防治攻坚战最急需的领域,充分发挥基金的作用。

  四、设立意义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设立,将为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动力。基金将聚焦长江经济带沿线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并适当辐射其他国家重点战略区域。

  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是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的一项内容。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久说,环境经济政策是激发企业治污的内生动力,也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生态环境部把环境经济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经济手段、市场手段,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的调整优化。

  一是推动加大财政投入。近年来,国家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2018年,生态环境部参与管理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预算规模达551亿元,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项资金比2018年增长近1/4。

  二是完善价格税收政策。徐必久举例说,火电行业价格补贴效果非常明显,企业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每度电可享受价格补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还可以再享受电价补贴。火电行业价格政策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仅火电行业大幅度削减了污染物排放量,同时推动我国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煤电体系。

  税收政策方面,推动完成环境保护费改税,对低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实施减税优惠,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等。

  三是推动绿色金融,除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外,要将绿色金融、绿色信贷,包括环保信用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

  四是出台专项任务环境经济政策。如各地因地制宜加大黄标车淘汰补贴力度,全国淘汰老旧车、黄标车约2400多万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对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居民用户进行气价、电价补贴,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下一步,还要探索排污权、生态补偿等方面更加完善的政策,形成一套组合拳,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和支撑。

  五是解决环保行业融资难

  多年来,我国在污染治理项目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严重的融资难题。由于相关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一般不具备上市资格,只能利用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等融资方式。即便是能够进行银行贷款,也常常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不仅要上浮贷款利率,而且还要向担保公司、贷款银行支付不菲的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费、财务顾问费、业务咨询费等额外费用。

  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可发挥中央财政投入的杠杆效应、乘数效应,引导资金流向生态环境领域,不仅能给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还能创新生态环境领域投融资方式,缓解环保行业融资难困境。

  此外,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资本市场尚不健全,社会资金承担风险的能力还有限,需要在基础性、公益性生态环境领域和商业性生态环境领域之间建立信用传递机制,政府引导资金可以达到这一目的。

  专家们透露,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已储备战略功能类、股权投资类、子基金类项目80个左右,将对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废处理、清洁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充电桩等十几个细分行业进行分类支持。

  基金采取多元化投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采用股权投资、基金注资等方式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目前,已经有多家上市银行公告参投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五、未来展望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陈寅介绍,目前筹备组已储备各类项目80个左右,并对固废处理、垃圾焚烧、清洁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充电桩等十几个细分行业进行分析和研究。此外,基金还加强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沟通协调,初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后续还将积极推进与长江经济带省市的战略合作。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存续期间主要投向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同时适当投向其他重大战略区域。

  未来,基金可逐步向京津冀、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等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生态受益范围广泛的重点区域拓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专家们同时提醒,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不与市场争权,不与民营企业争利,与纯市场化的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错位发展,防止对社会资金形成挤出效应。未来,随着清洁能源、绿色交通、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等领域的投资回报机制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不断成熟,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应逐步退出市场机制相对成熟的领域。

  蔡律综合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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