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
2020-02-13 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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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

  认真学习、研读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笔者梳理出若干要点,供参考。

  一、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两大重点任务:锁定脱贫和补短板

  综合媒体报道,21世纪以来第17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月5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全文共5个部分,包括: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文件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党中央认为,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

  文件确定,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举措、狠抓落实,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两大重点任务:锁定脱贫和补短板

  目前还有近300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还剩下50多个贫困县尚未摘帽。收官之年如何攻克脱贫攻坚战最后的堡垒?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介绍了四项主要工作:

  完成好剩余脱贫任务——重点是在普遍实现“两不愁”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

  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

  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八个突出短板:农村基础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落后是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也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最直观的体现。对此,文件提出要补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供水保障、人居环境整治、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以及生态环境治理等8方面短板。

  补短板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强化人才、土地、资金等方面政策的含金量很高。

  人才保障方面,提出抓紧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用地保障方面,提出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各类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明确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明确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提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

  投入保障方面,提出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三农”投入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要求抓紧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等。

  二、农业科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文件第五条第二十六点对科技农业建设更是提出了五个加强: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以及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以智慧农业为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则对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提出了更多的需求。

  集新兴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为一体的智慧农业,可依托部署在土地上的各种传感节点,对土壤成分、环境气候等进行智能分析,并作出智能决策,让土地找到自己最契合的“灵魂伴侣”,种植最适宜土地的农作物。

  而在当下,智慧农业不仅仅只局限于“种”,更是将物联网技术运用到传统农业中去。

  越来越多的农业企业运用传感器和软件通过移动平台或者电脑平台对农业生产进行控制,使传统农业更具有“智慧”,更覆盖了农作物从种植到成长再到收割的整个生产线过程。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这不仅仅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更是智慧农村建设的根本需求。无论是“空村老人”,还是教育、医疗资源匮乏,当下农村最大的问题就是留不住年轻人,也就是留不住人才。

  农村拥有得天独厚的水土资源优势。一旦科技农业工作在乡村大力开展,靠智慧养猪就能发家致富,不仅农村人才短缺问题将得到缓解,农村养老问题也将得到改善。

  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

  农村电商依然是文件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补短板的政策导向非常明确。随着农村电商的迅速发展,基础设施的短板制约愈发明显。快递降费提速、快递到达率、生鲜产品的贮藏保鲜及冷链运输等都是行业的痛点。

  文件指出,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统筹规划、分级布局和标准制定;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国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粮安天下,促进农民增收。

  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生猪稳产保供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要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

  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各省区市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让农民种粮不吃亏;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支持产粮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抓好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服务模式。

  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是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建立健全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机制,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办好农村“双创”基地。

  加快建设各类产业园区基地,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提升农民生产经营效益。

  二是稳定农民工就业。重点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城镇就业岗位,加大农民工稳岗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排查整顿,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

  三是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保持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不减少。

  四、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乡村治理经历了曲折的变迁过程,顺应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实现了社会安定有序、群众生活改善。今年中央在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方面新举措。

  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作为今年“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表明了农村基层治理存在的短板以及提高农村治理效能的重要性。

  农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的短板。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农村治理工作。中央多次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最大的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最大的不充分。 中央一号文件从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4个方面,做出了系统谋划。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组织群众发展乡村产业,教育引导群众革除陈规陋习,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

  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

  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五、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优化精准奖补措施。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

  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合理设置农业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

  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

  蔡律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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